《亡人归一证》的使用说明
当同学们看到《亡人归一证》后,一个个都兴奋至极,大家共同的心理是:这下可好了,我们亲戚中的亡人都可以归一天母了!
诚然,您的想法,的确不错,但是如果我们从各个方面认真去考虑一下,《亡人归一证》的发放,时下还不适宜在广大范围内进行。因为我们整个中华民族的素质上不来,天道文化、生命科学,尚须经过几代人乃至几十代人的相续施教,方可普及,故此,发放范围,在近期内,只能局限在自家亡人之中。我们的这一想法不是现在才有的,就在我们撰写《亡人归一证》时,我们的落脚点,就是落在“自家人”这一立点上的,所以在《亡人归一证》中《亡人守则》第十条,才这样写道:“如果您愿意上自家的天修神位上静修,则请通过管代批准 入位可也。”
为什么这样规定?是否有点小手小脚?这样做是否延缓了认祖归宗、认母归根的步伐?
我们告诉大家,不是的。我们所以这样做,是充分以我们的现实人生做基础的,是完全基于本民族的实际情况,才决定缩小范围来做这一件大功德事。
下面就把我们的想法提供给大家,望大家明察:
(1)提供《亡人归一证》的原则,与回向的原则,大体上是一致的,即“生你的,你生的”,是最应享用的。如果现生父母已故,就现在用于他(她)们;如果将来他(她)们故去,那就将来用于他们,他(她)们是最合格的人选;若有先你而死的子女,也应给他(她)领证归一。这是为什么?因为你是他(她)们的责任人。你对他(她)们不但应帮助其归一,而且应帮助他(她)们上位。若需要时,你还得花一万元,为他(她)们及其怨情做“超拔”。如果该做,你却找种种借口不做,你就是不孝子孙,没有尽到“孝道”的责任。(对于先你而死的子女,该超拨的也得尽父母之责)。
这里有一点必须讲清楚:众生对父母尽职尽责是无条件的。不管你父母是什么情况,你都必须在生前供养、恩待他(她)们;他们死后不仅应为他(她)们办《亡人归一证》,而且应努力促成、帮助,让他(她)们上自家神位;有条件的,在适当时候,还应出资一万元为他(她)们行超拔,并对他(她)们的怨情亦要恩及。为什么必须这样做?理由很简单,因为你的生命是他(她)们给你的,没有他(她)们就没有你!而且他(她)把你从一个小毛孩子一直拉扯大,娶妻、嫁夫,生儿育女长大成人,十分不易,所以每一个子女,必须对肉身父母尽到全权之责!哪怕他(她)是罪犯,是妓女,是小偷、是大贪,是被枪决了的,你也得尽到对他(她)生前、死后的全部责任。
国家法律规定:对父母不尽孝道的人,有的要被停发工资,有的要被开除公职,严重者要法办、判刑。一般人能够尽到极善孝道的人不多,但大部分人还是大部分孝道义项都能去尽,尽管尽得完美的人不多,不过总的来说也还是能说的过去;
但是父母死后能对父母尽孝道的人却很少很少。我们天修几千名学者,但能拿出一万元,几万元为父母超拔的人,仅是一两位,真是凤毛麟角之数。这是为何?因为国家法律没规定!
自天修文化传出后,死人也有人管了!谁管?天母九天玄女管!何以故?死人也是人!他(她)只不过是肉身死了,灵魂永远不死!所以天修文化按天律规定,必须要为亡人办归一,必须要让他(她)们升华生命上神位,必须救拔他(她)出三界,上九天!因此天修学员一定要以天策善待亡人,肩起对他(她)们的职任!
而且,无论活人、死人,都是天母九天玄女的儿女真如身所化。天妈妈不仅要管好宇宙,而且要管好宇宙中每一个儿女的生命,因此她制定的天策,要求遍布全宇宙的九六元灵子,都要归一她,走认祖归宗,认母归根之路,最后必须全部返回宙心去。制定《亡人归一证》仅是其整个天策的一个内容。作为人子,我们只能不折不扣地依律执行,把它百分之百地贯彻到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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